老师该怎么处理学生偷窃的行为?
造成学生“小偷小摸”的原因很多。有时候,是出于对某些事情的渴望,无法克制自己的行动;有时是为了表示不满或烦恼,或者是为了在同龄人中取得一席之地或者吸引老师的注意。
让每个同学在纸上签上“我没有拿什么”或者“我拿了什么,不好意思”,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,折好递给你。你会惊讶于学生们的责任感。假如他坦白说他偷了什么,你就得为他保守秘密,让他明白这样做的后果。
假如你发现有人在偷窃,你应当让他归还;假如你真的清楚是谁在偷窃,那就别问他有没有偷窃,因为那样只能让他说谎。
而要让他明白,你已经知道他偷了什么,并且希望他把钱还给他,并且向他道歉。如果它不见了,请告诉它,你想让它用其他的东西来补偿它。
就偷窃行为及其后果教育该学生:低年级学生对财产权可能理解有限,要让他明白偷窃是错误的行为;年龄大一点的学生知道这种行为不对,要让他理解偷窃行为将给他自己以及失主带来的不良后果。
考虑告知校长和父母:如果学生偷窃的东西很值钱,而且这种行为不止一次了,就一定要告知校长及学生父母。如果他偷窃的东西不在了,他必须用其他东西替换或者赔偿。建议他父母让他做额外零工赚钱来补偿。
该学生不被其他同学排斥:如果你知道是谁偷了东西,不要告诉其他人,不要在公共场合指责他。优秀的孩子备受关爱,可是当孩子出现逃学厌学、沉迷网络、性格叛逆、离家出走、网恋早恋、自闭抑郁、小偷小摸、奢侈浪费、痴迷赌博、离家出走、戒除网瘾、叛逆心理、亲情淡漠、夜不归宿、品行障碍、抽烟酗酒、性格孤僻、学习困难等问题时,有谁来关心他们的教育?
学生偷窃属于违法吗?
属于偷窃行为。《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释》颁布后,对盗窃“数额较大”的认定标准从1998年的500元上升到了1000元,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有所上升。
《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》第3条第1款,对连续两年内发生三起以上的盗窃行为,应当认定为“多次盗窃”。这句话的意思是,在两年之内,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,就算是小偷小摸都是违法的,必须依法处理。
盗窃罪是一种物权犯罪,在通常情况下,这种犯罪除了造成财产的损失以外,并不会对人的身体和其它方面造成重大的伤害。
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对金融机构的盗窃,数额特别巨大;对贵重文物的偷窃,情节较重的,可以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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